占用时间是否属于“实质工作”
发生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
是否体现用人单位的“管理性”
对劳动者休息权的“侵夺程度”
对劳动者而言:
对用人单位而言:
当前司法实践正逐步适应数字时代工作模式的变化,其核心理念是平衡企业经营自主权与劳动者休息权,防止工作无限制地渗透入私人生活领域。随着相关案例的积累,认定标准将更加清晰,但核心始终在于审查 “非工作时间提供劳动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的管理要求,并实质影响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利” 。